经查,李某军团伙成立MCN机构,注册公司名称为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”,该机构实控多个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,总粉丝量超千万。该团伙长期雇佣网络写手,搜罗、拼接各类明星八卦,利用某人工智能体控制其持有的多个大V账号发帖,在电视剧、综艺播放期间故意制造负面舆论热点。该团伙发帖制造负面舆论后,相关剧组方承受舆论压力,主动联系李某军协商删帖事宜。李某军借此要求电视剧播放平台或明星经纪公司购买其所谓的“护剧”服务,否则拒不删除负面网帖。
该团伙的“护剧”服务一般包括发送剧集正向宣传帖文、删除前期发布的相关明星负面帖文,以及承诺在剧集播出期间不再发布有关剧集和明星的负面帖文等。该团伙通过操控多个大V账号,制造负面舆论、变相强迫影视方购买“护剧”服务等方式,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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